1•嬰幼兒的聽力篩檢,為什麼這麼重要?
2•聽力對聲音語言發展的重要性為何?
3•聽力障礙嬰幼兒父母照護時有哪些應注意事項?
4•幼兒聽障的有那些症狀及分類?
5•助聽器的種類有那些?
6•什麼人需要開電子耳?
7•什麼是人工電子耳?
8•人工電子耳的外觀與配帶的情形如何?
1•嬰幼兒的聽力篩檢,為什麼這麼重要?
  新生兒先天性雙側重度感音性聽障之發生率約為1/1000,如果加上中、輕度或單側性聽障,則發生率高達3/1000,這樣的數字就醫學觀點看來顯示先天性聽障應屬常見疾病,比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發生機率1/3000-1/4000)還多。不過和其他很多先天性疾病一樣,沒有借助現代科技,先天性聽障的早期診斷是很不容易的。

  根據統計重度聽障診斷出來的年紀平均為一歲半,中、輕度聽障則為3歲半至4歲,都已錯過語言學習之關鍵時期。因為嬰幼兒聽語發展之黃金時段是在3歲以前,剛出生的嬰兒,其週邊的耳蝸雖已發育完整,但大腦聽覺中樞是在出生後,不斷受環境的聲音刺激,才得以發育完成。換言之,3歲以後人腦的可塑性逐漸變差,大腦中原先被設計用於聽力、語言的細胞逐漸轉變成其他用途,故此時要再讓它恢復原有的聽語功能,就相當困難。

  而這3年當中,又以前6個月之聽力對聽語之正常發展最重要。一般說來,聽障兒若能在6個月以前給予診斷與治療,其將來在語言和身心方面都可以達到正常程度的發展﹔反之,若遲至6個月後才被診斷出來,將會造成語言和社交技巧上的明顯遲緩﹔若3歲以後才開始矯正,將造成永久性中樞聽覺發展異常。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詳細資料請參閱以下網址查詢
http://www.bhp.doh.gov.tw
 
2•聽力對聲音語言發展的重要性為何?
  根據國外的定義,所謂聽障(不論是傳導性或神經性者)是指優耳(就是兩邊耳朵中較好的聽力耳)的聽力在語音辨識的頻率與音量範圍內(大約是在500到4000赫玆,45到60分被之間或以上)有障礙者稱之。

  我國現行法章對聽障的評定標準有兩套。按殘障福利法的規定,因為牽涉到提供福利,對於聽障的認定較為嚴格,必須優耳聽力有55分貝以上的障礙才得被列為輕度聽障。然而,聽力是人類學習的三個最重要的感官之一,其功能的完整是兒童整體發育不可或缺的一環。

  一個對該族群語音系統完全空白的小孩,即使是輕微的聽障,對於如期獲得完整的語音語言以作為溝通工具能力也會有影響。因此在特殊教育法內對聽障的認定,以優耳25分被以上的障礙為標準,是比較符合實際,也較能考量到輕微聽障對學習能力的影響。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基督埔里醫院)詳細資料請參閱以下網址查詢
http://211.75.249.123
 
3•聽力障礙嬰幼兒父母照護時有哪些應注意事項?
*儘量不要在幼兒的視線外向他說話。
*儘量用自然及清晰的聲音,面對光源說話。好讓幼兒除了語音的接收之外亦能有視覺刺激(講話時臉部的表情)的補助。
*儘量用簡短有關連的語句,反覆使用,並配合行動與手勢與幼兒傳達訊息。
*在聽力問題尚未完全排除之前,儘量在家中維持使用單一語言。避免多種方言混合使用,徒增幼兒困惑。
*嬰幼兒的學習是全方位多刺激的認知學習,不要因為要強調音聲語言的加強而忽略了其他各方面刺激的提供與教導。
*可以開始加強幼兒的聽能訓練,如認識聲音、注意聲音、音源確認等等。從而進一步實際評估並監控幼兒聽障程度的變化。
*不要刻意提高語音音量以吸引幼兒對語音的注意,因為大部分的社會大眾不會如此。反而使幼兒對正常口語音量產生認知上的扭曲,對長遠的聽能訓練有礙。
*避免家中充斥無意義會增加語音認知的干擾雜音:如24小時馬達抽水聲,電視機和收音機,冷氣機等等。
*儘量讓嬰幼兒對他所接受到的各種聲音的音原有認知。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基督埔里醫院)詳細資料請參閱以下網址查詢
http://211.75.249.123
 
4•幼兒聽障的有那些症狀及分類?
  重聽可分為傳音性聽障(即外耳、耳膜、聽小骨部分之障礙)及感音神性聽障(即內耳神經及聽性中樞之障礙),及上述兩種之混合型。其可造成語言遲緩、與別人溝通不良,學習能力低下等。

一、 傳音型聽障:
1. 先天性傳音聽障:如唐氏症、Treacher及Collin二氏症候群,皆可致中耳傳音障礙,另外伴有耳廓畸形或頭部顏面骨之發育不全。除了予以助聽器治療外,須評估手術之效用。另外顎裂病人易有中耳積水導致聽障,須配合顎裂手術時,同時予以裝置中耳通氣管。
2. 後天性傳音聽障:如耳外傷、耳道異物、耳垢及中耳炎等。其中以中耳炎、中耳積水最為常見,通常予以鼓膜穿刺術、中耳通氣管或鼓室成型術等治療。

二、感音神經性聽障:
1.如Waardenburg 症候群,皆可致感音性聽障外,併有兩眼內眥外移、眼虹色素異常或額頭出現白色頭髮。 又如Usher症候群, 聽障外併有眼視網膜病變。
2.懷孕時之子宮內感染: 如德國痲疹、其它如梅毒、巨細胞病毒等亦可致感音性聽障。
3.胎兒出生前後的因素:如胎兒出生時缺氧、黃疸指數過高、早產等均易併有感音性聽障。
4.後天之感音神經性聽障:
a. 感染性:如腮腺炎、麻疹、細菌性腦膜炎或中耳炎之後遺症等皆可致感音性聽障。
b. 自體免疫性:常是兩側不對側之漸進性聽障。
c. 外傷性:車禍耳部外傷、或耳部手術之後遺症所致。
d. 藥物毒性:如胺基酸醣類抗生素、紅黴素、鏈黴素等。其中鏈黴素以前曾大量使用於肺結核病人,因之留下聽障之後遺症。
e. 腫瘤:如聽神經瘤、白血病等,均可致感音性聽障。

(資料來源;馬偕醫院耳鼻喉科)詳細資料請參閱以下網址查詢"
http://www.mmh.org.tw
 
5•助聽器的種類有那些?

(資料來源;台大醫院耳鼻喉科)詳細資料請參閱以下網址查詢
http://www.mc.ntu.edu.tw
 
6•什麼人需要開電子耳?
成年聽障者的適應症:
1. 較無年齡限制,一般指年齡>=18歲。
2. 兩側重度到極重度的感音性聽力障礙。
3. 配戴傳統式助聽器有些許效果sentence recognition score(語言認知能力) < 40%-50%。
4. 無內科方面的禁忌症。
5. 習語前失聽且未曾配戴助聽器的成年患者效果不佳。

幼兒聽障者之適應症:
1. 雙耳極重度聰障(平均氣導閥值大於九十分貝)者。
2. 年齡大於2歲,若因腦膜炎引起之聽障,為避免耳蝸骨化(ossification)可儘早施行手術。
3. 經配戴適當之助聽器六個月以上語言發展無明顯進步者。
4. 沒有其他接受手術之禁忌症或無法配合術後復健訓練者。
5. 具有高度學習動機者。
6. 有完整的術後教育計劃者。

(資料來源;台北榮民總醫院耳鼻喉科)詳細資料請參閱以下網址查詢
http://www.vghtpe.gov.tw
 
7•什麼是人工電子耳?
  人工電子耳是一種電子裝置,它可以幫助深度耳聾者 (包括神經性耳聾) 重獲聽覺,提高與人溝通的能力。

  人工電子耳植入是一種已獲得認可的醫療技術,它適用於患有深度感音神經失聽的成人或兒童,它繞過病人已受損的聽覺器官直接刺激聽覺神經網絡。此技術研究開發於五十年代,最初是用單一電極 (頻道)來傳導聲音,以增強患者對語音的理解。

  人工電子耳植入是許多耳聾者的重要選擇,人工電子耳使他們能在這聲音的世界裡能更好地與人交談,交流,藉此他們可獲更多就業、受教育以及社交機會。目前全世界約有15,000人已接受了不同類型的人工耳蝸,其中7000以上為兒童。

(資料來源;台中榮民總醫院鼻喉科)詳細資料請參閱以下網址查詢
http://www3.vghtc.gov.tw
 
8•人工電子耳的外觀與配帶的情形如何?

(資料來源;北長庚醫院耳鼻喉科)詳細資料請參閱以下網址查詢
http://www.cgmh.org.tw